• 不知道生物学上有没有这样的定论,或者是常识。

    人肉体的在世活动,减去童年的十年,老后的十年,再除去中间吃饭睡觉所用的时间,真正的有为之年,其实只有短短二十五年的时间。但是人的大脑,可以有100年以上的活动功能。比如人在睡梦中,脑部依然活动激烈。脑部功用与肉体功用完全是绝对的不平等。

    人的肉体灭亡之后,精神却也不得不随之毁灭。也许死亡是达到灵与肉最和谐平衡的方式——但是不是说,故人远去,音容犹在?也有人说,功能尚仍非常强大的精神在肉体死后,可以变成灵魂或记忆波,转化成物理的能量。。。。。精神还是比肉体更具凝聚力。或者我们国家是更注重“气”的国家。

    大约两年以前,我为在世的肉体与过于负担的精神怎样达到平衡,一直希望找到答案。后来,发现这是不可能的。平衡即是静止。静止意味无生命。并且,听到那样30年(四舍五入)与100年的距离之后,我不得不安于这样的宿命。

    肉体本身其实就是精神。但是这种本质的精神已经被忽视得太长久。三岛由纪夫在他的美学之中注入的新的形态,就是身体与皮肤都饱满健美的人体。(这个人还是大学时张华林给我的启蒙)。青春本身就是意志,是哲学,是所谓所有理论的起源。……

    …………糟糕,这时我打了一个岔,接不下去了,以后再来讲清楚吧!

     

  • 2004-02-06

    盛凯伦

     

      盛凯伦。

      初次认识盛凯伦,是在公司召开欢迎新员工会上。他唇角上翘,有浅淡的双眼褶,听说还有一个双胞胎哥哥。82年,还留着郭富城似的发式。穿着合体西装,很有老小上海人的模样。就象那些从小在石窟门里出没的男孩子一样,精敏能干,典型上海人。

    听他自我介绍说,原来做销售,后来做信用卡,再后来跳槽,认识大家。

    进公司,他是一个很卖力的新人,也许是这竞争城市给他的信念,他总说,你要对自己说,你是最棒的,你要相信自己。这不知道是哪里看来的人生哲学,被他每每奉成至理。出入公司,总是行色匆匆,做分内事,博主管欢喜,扮情报耳目,传小道谣言,或者排挤身边人,也是件件稳妥。也许这人生渐渐向上长去,他也是这挤成一陀的白领堆中的一个。

    盛凯伦说,上海好罢,你们外地人都来上海。

    ·#¥%

     

  • 抒发了一堆怨气,觉得心里舒服很多。

    所有这些都不过是开始,一切都没上场。工作压力,未来前途。欲望淡过,人会觉得简单。可是在这样竞争激烈的社会里,。。。。。那个制造了社会秩序又使无数人甘心服从它的人,真是可怕啊。那个人的名字,叫做宿命。

    有心竞争的人,会觉得这商业时代是大好战场。可是安于自己的人,才会发现这根本不是自己向往的时代。难道说真的一入江湖,就会身不由己?站在空旷又虚无的旁观处,当然会知道,这社会中的人早就被自己所累。为欲望,为声名,不快乐,不健康,不友爱,不放达。人就象蝼蚁一样。。。。。成千上万的人象灰尘一样日复日覆盖这个星球。尸体,灵魂,在世的可怜安稳……。生存有时是悲哀的,因这悲哀,人生才彻底失意。

    对待人生的看法,我不肯多放点光明。从一开始,偶然降生,到渐渐长大,社会和宗教,都给予这浩渺的人世光明的谎言。佛求虚空处的正果,基督求施与爱,爱到圆满。马克思求乌托邦,庄子求养生,孔子求拯救……学说都只是来给人的存在一个说法。可是每一种说法,都是有其锋芒必有缺口。

    不管怎样,世界都不可能象理想。它天生残疾,人们只好用自己的想象来修补。它不可能人人平等,不可能确凿公平,不可能四处鲜花。就象越华丽的地方,越是阴影深重。所谓的什么公平,是一个善意的理论谎言。可是如果投射到制度上,它就变成权力的欺骗。

    人生到处都是缺口。爱不能到时间尽头,善不能到人性尽头。因为有缺口,就有机缘。好象迷棋一样。哎,就象治水,时宜堵,时宜疏,缺口不见得是坏事。因为人生很痛苦,所以快乐才具有非凡的意义……有人说,缺口就是灵魂的出口。值得玩味。

    ……

     

  • 2004-02-06

    一个人的城市

    某一天,我只记得这样一句话。有人说,作为女子,在这样的社会里,她的前途和事业,是可以被自己掌握的。平庸的人沉沦于环境,可是也有在逆境里风荷别具的花朵。灾厄,艰难,也许都不是对手。可唯有一种东西不可预知,那就是爱情。很多人不是败于前者,而是被这爱情毁灭。

    这话直抵人心。

    男人永远最注重的是他们的事业。不管再过多少年,这句话依然黄金万两。可是女人希望回归她们付出全部的爱情。男人的爱情失败一次,不过更激励他们的斗志,于他们的人生,不会象女人那样凄惨。女人,一步错,步步错。

    也有人说,一个女人跟随一个什么样的男人,她的一生也已经差不多可以看完全了。。。。即使是在这样女权浪潮的社会里,它还是真理。

    。。。。。

    我在一个人的城市里。一生才开始,就象刚刚起头的小说。谁知道是正剧,还是悲剧,还是喜剧……

     

     

  • 2004-02-06

    昨天的元宵节

    昨天元宵节,公司做案子加班,我们一直到7点左右回家。

    在超市买了一盒汤圆,给老妈打电话,她正在打牌,说你打来的正好啊,我手气好好,哈哈!小乖啊?他招惹毛毛,毛毛发狠,一口把它耳朵都咬出血了,哈哈!今天他们就和睦相处了,玩的满好的,这鬼家伙到处拉屎拉尿,不讲卫生……絮絮叨叨讲了半天开心话,我跟她说已经签了新的房子,绍兴路环境不错,就是怕老太古怪,还有。。。。时日无多。。。。

    昨晚躺着。听到窗外震耳欲聋的爆竹声,这个新年终于结束了。时光漫长,又转眼消失。

    事情一旦多了,反倒觉得没有话说。

  • 老太太的特殊要求,只是希望我一个人住。甚至同行女孩子都要商榷。回到住所,萌生N个想法。

    跟老年人同住。。。。

    。。。。

    心惊肉跳。附近治安好吗?

  • 2004-02-05

    乔迁

    今天发生件大事,我和新房东签约。

    新房间在绍兴路上,看见了享有盛名的汉源书屋。两旁都是画廊和出版社。街边寂静,停着长排车。

    老太从三层楼上扔下来钥匙,我们一行上去,看见的房子比我先前借住的要好。

    事后陪我同去的吴琼说,她没有在老太太家里看见老爷爷的照片。是孤寡老人,还是单亲妈妈啊?有点疑问。

    不过签约之后,我的心已经飞了,飞到她们说的打折的宜家里面去,也重燃起布置新家的热情。有个书架,非常好,不然那么多书没地方放。

    春天什么时候来,快要脱掉重衣服,快点扮靓哦!

  • 源氏物语的正版,大约有两大本厚书。我买的压缩盗版,看了一个星期,还只到中间部分。开始本是存了要是五分钟无趣味的心去看,岂知越看越流畅,比普氏的似水年华好看多了。那还是豪华精装版,买了近三年,还上部都没看完过。看来看书分什么经典通俗,地摊或严肃,精华自在人心。

    紫氏部是这部物语的作者,有人说该书勘比中国红楼梦。人物众多,府第衰荣,只有一个意思可表,命运无常,人事兴衰,读来只令人感慨。

    古人说,福祸相倚。连居身于皇族的人物都难逃宿命,何况一介平民。谁知此际福为他日祸?又谁知今日祸为明天福?不可知不可表,唯有在这人世中的人要淡定胸怀,不以物喜,不以己悲。

    说书中源氏,为好色一代男,也没什么不可。我所看的故事,以他网罗众多女子,极尽风流开始,年华渐长仍不改少年秉性。不过他对待每位与他有缘的女子,无论相貌美丑,都十分情意优厚,足见其多情。里面的女子,有自己较为独立的命运故事。源氏的后人,此时已在书中长大了。

    福兮,祸之所倚,祸兮,福之所伏。天命也。人又怎可不信命?

     

  • 2004-02-04

    漆黑一片

     

    快要下班的时分,忘了开灯。白电脑屏幕,居然让我想起李梅亭的眼睛,钱钟书说它象两个去壳的水煮白鸡蛋。这白色映到我面上,瞥到自己脸上一天的油光。室内更暗,一天又要结束了。

    刚才在中介发现一个租房消息,希望有下文。

    脸胖了,春天要来了。

    我好象又胖了,本来是想减肥。

    也发现马上要十五了,要给妈妈问好。

    今天无话可说。天色都已经漆黑一片。

  • 我收集了一些奇装异服。不敢说很多了,也稍微有一点。

    大二时去山西,在平遥一家古玩店里看见了一件水墨色的短衫,买回来穿了N个夏天。水墨氤氲的,绛白色底子。圆领宽袖,没任何修饰细节。后来在武汉看见食草堂的店子,知道这件是出自所谓素人或丑牛的制作。但是再没在那里淘到合心意的衣服。

    还有一次在司门口,是一家非常不起眼的小店。一个长头发女孩子身上穿着拼贴的长袍,五颜六色,碎布镶接。长度及脚,感觉配上重重的浅色靴子会更好看。她结了一个头巾,挎着单肩包招呼客人,我瞧见硬是要她脱下来卖给了我。拿回到学校也没敢穿。同室都笑说象舞台剧的衣服。直到去年,我突然穿到供职的公司来,到没有多少人诧异。哈哈!

    再就是他乡故事里面的衣服。很多漂亮,很多另类。我淘了几件。一件是红绿搭配的宽袍长袖,红是很正的红,绿是郁绿的绿。还有几块灰紫淡黄的颜色,都染在土织布的底子上。拼贴起来,有点中国到是。不过夏天穿起来好象还是有点热。

    一件是纯白的中衣,但是从襟摆和袖口起开始向上晕染紫色,到下摆处渐止。颜色一层比一层浓重。紫颜色中间有卷草纹和鱼的纹样。洗的时间越长,紫颜色越向上淡染,很有烟云流动的感觉。更特别,是它的五颗扣子用了粲然夺目的嫣红,将白麻的本色更衬得洁白,紫色在不动声色的暗涌。那次我去,对它一见钟情,马上买回来,老板连赞我有眼力,说它经过三层复杂工艺蜡染,而且很有风格。每次我见到它,总是想起了丹顶红,哈哈。因为扣子用的实在太好,几乎都让人不忍穿,也许放着看更好。

    还有一件是赭红滚边,淡褐做底的上衣。仿古做斜襟暗扣,赭红色从胸口横过,流过袖口和下摆,真象古代的什么“深衣”。这件我还没穿过,暂不知道是将它配做时尚还是另类感。

    这次回家,又在那里淘了一件过膝长袍裙。熟褐色,不赘述了。又买到一件衫子,是淡粉红色,中间交错紫蓝色的蜡染花纹,也很好看。

    除了在他乡故事里淘的几件,黄鹤楼下,也有一个卖蜡染成衣的店子。店主是云南的生意人,夏天在蜡染布铺的沙发上睡午觉。那些土布做的蜡染短袖,不知为何被他卖出极便宜的价钱。可能是地段偏僻,其实我穿了在上海,每每被叹好玩好看。有一件深绿的蜡染衣服,上面印了白色的我的心在看你。希奇古怪又淘气。哈哈。

    还有一件是在上海襄阳市场里淘出来的。是白色棉麻的长衣,质地轻薄,飘摇到快及膝。袖口式样很新鲜,但它的颜色隐约透明,要穿鲜艳或者可爱的内衣才觉得性感。下面配迷彩七分裤,很酷哦!哈哈!

    ……

    在上海,其实经过了一段艰难的淘衣时期。不象在武汉,对街巷或者各地段的商业街都耳熟能详,知道哪里可以淘出来好货,哪里是嚣张又无趣的专卖。上海的外贸多,时装成衣多,或者有我上面说到的这种类型的衣服卖,但我现在还不知出处。又或者有,一定又被这伪原创的上海要挟得我现在买不起。

    也其实,来到上海,又是一个被大都市消费同化改造的过程。也许这里又会牵涉出另外一个很残酷的话题,那就是南漂的生存,或男女之间的现实问题。象我这样没人养的女孩子,哈哈,自食其力虽然有时也吃力。但是有时候也发现,原来一个人很好的。如果再多加一个人,他一定要跟我一样,有坚持,更要有热爱。哈哈!

     

     

  • 2004-02-03

    他乡故事

    《他乡故事》是武昌阅马场附近的一家小店。是去年5月,同学带我去的。

    从此我当然将这里看作是必来之地。

    在一排新修的再就业门店里面,他乡故事的广告牌晦暗又沉郁。周边都是鲜亮叫滥的寻常名字,很武汉,很大陆。夹在那一堆里,反倒显得这个故事造作了。哈哈。

    今年来到上海,我穿上在那里淘出来的棉袍。熟褐色,胸前有手绣的小花。一字领,半截袖口,很有古风。配上明黄的T恤,和鲜亮的少女袜,一路上都有人打量。一天之内,接受了很多时装店老板的夸奖,有一个店子里的女孩子甚至非要买一件和我一样的,追问在哪里有得卖。我笑说,是我同学设计的!哈哈!

    今年再去武汉时,拿了很多这个店子里的包装纸,发现她们的分店都蔓延到水果湖,还有中南一带。认识那女老板的时候,她穿着鲜艳的红花夹襟小袄,有挺直的鼻梁,和渐渐衰老的皮肤。但是眼神尖利,明亮又世故。象是周旋在生意场的女强人。那娇小身段,到是帮衬她不少风情。我们暗下议论,她年轻的时候,一定是个美人。

    她们找美院或者设计学院的人帮她们设计成衣,然后再找人手工绘画。听说我们是美院的,她们很有兴致,希望与我们合作。我要来上海,此事就推脱给他人。

    今年去淘衣服,发现门前挂了很多黑色的长袄,但是被粗劣的油画画得一塌糊涂的小花,很是败兴。她们的衣服依然是稳稳当当的中式,对襟盘扣,或者颜色艳丽的民族图案。我曾说,这样过于民族化,另类的气质反沉稳近成年。不够适合年轻的人,将它穿成时尚。老板点头,她知道我已经成为这个故事的忠实听众。

    他乡故事里面,有迷离的彩灯,有一个根雕的木桌,还有酸溜溜的文人的题词。这里的衣服决不便宜。一切都在始创阶段,未免显得潦草。不过,和我一样喜欢它们的朋友们,是决不会计较的。

     

  • 2004-02-03

    源氏物语

    源氏物语是在街边买的盗版书。其实在大约十年前,我就记得它。只是因为当时先买了基督山伯爵,事后时过境迁,也就不复记挂。现在终于可看。

    有谁还记得八月桂花香的歌词吗,我好象一辈子也不会忘记。

    ……

    尘缘如梦,几番起伏总不平

    到如今都成烟云

    情也成空,宛如挥手袖底风

    幽幽一缕香,飘在深深旧梦中

    繁华落尽,一生憔悴在风里

    回头是无情也无雨

    明月小楼,孤独无人诉情衷

    人间有我残梦未醒

    漫漫长路,起伏不能由我

    人海漂泊,尝尽人情淡泊

    热情热心,换冷淡冷漠

    任多少深情独向寂寞

    人随风过,自在花开花又落

    不管世间沧桑如何

    一城风絮,满腹相思都沉默

    只有桂花香暗飘过

    这象一首小词,就象古代词人唱和的词令。有鸳鸯蝴蝶一样的笔法,但那字里流露出的京华烟云,和往日传奇一样的深情,令我记诵到今。写词的人必有旧式才子的情怀。

    忘了说,源氏物语其实用这歌,也可以唱和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• 2004-02-02

    奔跑的羚羊

    在漫长的夜晚。到春寒的时刻,电脑刚关机,台灯熄灭。我抬头呆望冰冷的天花板,似乎才发现夜晚如此冗长。冗长的好象写手写出来的蹩脚语言,夜晚是需要忍耐的。

    妈妈电话里说,小乖回家之后,一天要吃三大碗米饭,毛毛嫉妒得不得了,老是给颜色他看呀!哈哈!毛毛以前每天也要吃半斤猪肝的。妈妈还说我给她买的大号衣服都小了。你不知道她长的多大!还有小乖的蜜蜂装,也渐渐看着小啦!小家伙们都长大了。

    在寂静的夜晚,小乖以前要拼命爬到我怀里,狂舔眼睛鼻子。要么他就睡在我的胳膊上,四脚朝天,还会发出小小的鼾声。送它回家,他妈妈也会好寂寞。

    忽然想起大学的时候,以前高中教过我们的美术老师。我读大学那年,他继续去学校进修。他是一个很高的人,戴粗黑的黑边眼镜,有一个鼻骨微微弯曲的鼻子。面色黑暗,烟熏的牙齿。

    这个老师曾经带我们美术高考,教我们用颜色,怎样保持画面纯色。因为素描总是缺乏逼真的形,他罚过老油条的美术生做深入素描。他们在一旁替伏尔泰整形,我们这些新生发现新鲜的苹果已经在时间里腐烂了。

    后来那些复读了很多年的男生跟他成了很好的朋友。大学之后,他们都是称兄道弟,一副无拘的模样。那年他的学生读美院的人只有三个。倪明和我,时常去看他。有一次他们油画班做展览,我们被叫过去安放画框。我替他们写画展序言,他以我为骄傲。后来聚集吃饭,来了很多他的学生。席间只有我一个女孩子。时间令人困惑。

    我们还去过他租的家。在空旷象废墟一样的顶层,有一个三室两厅,三个人合租。那里堆满了乱七八糟的画框。他说,你看塞尚的画。多么坚硬的空间。但是他的画是平面又夸张的。在进修班结业的画展上,他笔下的男人象流水一样,被寂寞和狂热席卷。松节油还没有干,他的颜色粉红而媚俗。

    印象最深,是他家里突然跑出来的小黑狗。现在想起来,也许寂寞的人都是需要小生命安慰的。那条小狗是他从大街上捡回来,皮包骨头,就象他一样。他给它取名,叫木木。似乎是自恋,也似乎是为了纪念和他分手的女朋友。

    在高中的时候,我们都知道他有一个在湖北工学院读书的女朋友。他们还是高中的同学。这段恋情似乎没有前途。女孩子家里的人不认同这个追求艺术的青年,觉得不能给她幸福。那时侯杨老师就已经28岁了。两年之后,他30岁,女孩子嫁给别人。

    大三那年,听说杨老师去了北京。两手空空的,就象崔建唱的一无所有。我找他的同学要电话号码,那个八婆的人为难的说,杨斌现在在画家村,还没有见过北京城呢。他天天在地下室跟人家做行画,天天只吃开水泡饭,你先别打扰他吧!

    后来,我和倪明在一起,默默说到这段话,倪明说,他让我想到这个世界上那些受伤的羚羊。他们不断奔跑,可是世界让他们受伤。

    再后来,听北京的小猪讲,杨老师现在北大一个附小里教美术课,也是颠沛流离……

    毕业的时候,我看见倪明的三维动画作品。画面上,只有一只孤单的羚羊,不断跌倒,不断奔跑,不断寻找。我默默看完整段,知道他是献给自己这段脆弱的青春。而且,是多么的知道,这里面,还有那些消失在人海的杨老师。

     

     

  • 2004-02-02

    爱情或其他

    我大概是没什么爱情可以写的人了。刚才去偷窥了付付,看到她那么爱情,忽然觉得惘然。

    爱情是什么?我又会问这么低能的问题了。不会爱和不懂爱。

    两情相悦?听说爱情的最高境界,就是这个东西。是这种最正统最常见的东西。那我一直在它之外徘徊。

    还有就是单恋,暗恋,或者被不爱的人所恋。这几种形式都比较的悲惨。没有结果,只有你疼我痛的过程,有多有少,但从未让人回归平淡。

    有个老师说,你们这一代根本就不知道爱是什么。你们只是沉迷于感觉,一瞬间就是爱。现在没有标准批判你们,可是我们那一代的爱比你们纯洁许许多多。你们一开始就搞乱了。我们那个时候是单纯的暗恋,纯洁的等待,不求取任何回报,只是希望所爱的人慢慢被感动,也许十年的时间才会去爱一个人。你们呢,你们象是吃自助餐,大杂烩,什么都搞一点,一天只怕要谈三四次,其实心里是最空虚的。

    我被这个人骂的手脚都缩在沙发里,喝水呛到鼻孔,吃零食咬到舌头,也不敢接话。这话说的不错,我也没错。可是我不敢理直气壮说这是时代造成的,我们没有抓住那种传统的爱,不是我们的不够能力,也许是现代社会的进化,人与人之间的机缘越来越淡薄了吧!

    爱情就象潮水,象海底沉浮的鱼类,象闪电,象烟花,都是惊鸿一瞥的事物。这个世界中依然还有很多循规蹈矩的男人,被闪电击中,却希望在家庭中继续燃烧。无人会为没有上过巨额保险的爱情付出代价。有时候哪怕是些微的一点,他们也觉得是危险。

    倪匡杜撰说,爱情也是有遗传的。是上一代的上一代的上的相爱的人们大脑里留下的记忆波,使下一代的下依靠前世电波找到爱人。这是遗传学里的秘密。他说的偷偷笑,看的人也只好偷偷笑。还有谁试过放纵一切去爱一个得不到的人?还有谁象象征或者预言里的男人愿意为美牺牲在世的一切?还有谁会在成年之后,懂得自我保护和现实冷酷之后,还爱的象一个天真的孩子?

    爱情就象是飘忽的美。象水滴,象风花。出现就是直指结局。也许最炙烈的爱情就象那神秘夺人的美好。美是没有道德的。爱,有吗?

    爱是善,可是爱情不是。

    在现世仅存的生命里。我所爱无多。我所爱的男人在风中已经面目模糊。爱恨都是提起就失笑的往事。对于一个即将23岁的女孩子,这是悲哀的。因为她依然没有爱情。

     

     

  • 2004-02-02

    洛丽塔

    洛丽塔。中文名字把它译做《一树梨花压海棠》。星期天夜晚有雨,白天是阴冷的风,我看完了牒版,又从床底下找出来译林的翻译书,这书我相信自己一直带在身边。

    饰演亨伯特的男人不知道是不是那个曾经令阿佳妮心碎的刘易斯。就象纳博科夫描写的那样,风度翩翩的欧洲男子。洛丽塔的演员身体颀长,有尖锐的宽肩,和并不太少女的脖子。他们演的很好。

    书里纳博科夫杜撰了一个诗人的话,他说,

        人性中道德感是义务,

        我们必须对灵魂付出美感。

    这话如此非凡。

    可是亨伯特的爱,是自私占有的爱。或者爱本身就是自私的,只是一个人的事。他至死爱洛丽塔,但洛丽塔从未真的爱过他。他将这精灵一样的小女孩占有,控制,用他自己的方式去爱。可洛丽塔时刻想到的是逃走和反抗。利用他的欲望,又来要挟他。

    小女孩挑逗一个成年男子,是天性的不负责任。当这爱使她有束缚,尤其亨伯特拿走了她珍贵的童年岁月,我不得不感亨伯特自私的罪恶。这罪恶的美。

    洛丽塔是象征的爱。花瓣和精灵付体的少女,世界中珍贵的小仙女。只有短暂点滴的精华时光。亨伯特爱的是这样一种美。对于洛丽塔自身的思想,他说,他反倒是不在意的。

    叫奎恩的老年男子,不怀好意的引诱洛丽塔,洛丽塔出走。三年后再见,她是大腹便便的怀孕女人,再也不复当初的童真。寄居在她身体里仙灵一样的小妖女被忧患折磨的死去。她和普通庸俗的女人再没有区别。亨伯特伤心欲裂,他叫洛丽塔跟随他远走高飞,可洛丽塔冰冷的说,爹地。一切都已经过去了。

    有时候,人们不可知自身曾经停栖过那样一种奇异的美。洛丽塔也许只是觉得自己被蹂躏,被控制,被邪恶的爱伤害。而这爱,是根本不值得珍惜的。爱对她来说,是罪恶。

    亨伯特拿了手枪,去枪杀那个当年引诱洛出走的性无能者。电影按照文字的叙述拍摄。滑稽又诡异,那人死得象出黑色幽默的笑剧。杀死他,真的再好不过了。

    看纳博科夫的文字,通篇都是反讽和顾左右而言他的语气。这种姿态很怪。但是想到亨伯特所寄寓的爱。人们对那些珍稀的事物,愿意忍受劫难,付出一切的时间。可是这付出没有结果,只有在世的受伤和罪恶。美好的洛丽塔,就象脆弱的青春,象极世界上一切容易消逝的美。我们对此付出灵魂,可是肉身却在凡界挣扎悲痛。

    是否为了美可以付出一切。那美珍藏在心中,可是身体,却日复日受伤害。爱有多深,罪有多深。纠缠在道德感上的人们是麻木的。洛丽塔无关道德。她是寓言,是征兆。是我们深藏在内心,无从珍爱的美。她在深渊边开放,有人远望却罢手,有人甘心拥有它,付出一切的孤独和生命,坠入黑暗。

    多少人可以在逼戾的现实里做到拥有的勇敢?亨伯特恐慌的占有,就象我们对美远远近近的探询。也许它就象洛丽塔一样对亨伯特无情,它蔑视我们,仇恨我们。可是欲望依然让我们不顾一切。为了得到它,怎样都可以。

    有罪的亨伯特。他的妻子刚刚死去,他就带着洛丽塔去旅馆开房间。他载着洛丽塔远兜远转,路途上颠沛,只为享受她。他不允许洛丽塔参加任何活动,不许她跟男孩子交往。他占有她那样孤单的童年。对一个孩子,他犯下成年人的罪恶。

    可是我们是否也曾这样如此。对喜爱的,极尽自私。对不爱的,极尽冷酷。对美好的,引发我们无尽欲望的事物,也许我们的所为比亨伯特更残忍。审判这个绝望的男人,请先审判我们自己。我们跟他一样,充满现世的罪恶。如果我们可以轻易同情自己,就请同情他。他和我们一样,不值得原谅。可是,人性里还有一个词语,那就是同情。

    洛丽塔。一直在深渊边缘开放的花朵。易折的美。为她,有谁,愿意与这千疮百孔的人世为敌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• 在瑞金二路的房间17号到期,要找新的地方住。和同事去吃完饭,沿着建国西路慢慢走回去,又来到那家色柯拉房产。

    当初第一次租房就是这家中介,我正在玻璃门外面看消息,一个女人推门出来,在面前抱臂一笑,哎呀,你又来了,来,进来坐。

    这女人头发油黑,沾满皮屑,发型是陈年的披肩发,小心在中间起伏了几个微波浪,一张脸象是在60年代的角落里长出来的。她居然还穿着黑色的皮茄克。仔细打量我,又响声一笑,在上海混的怎么样啊?

    这是我在上海这一段时间,第一个陌生上海人很江湖的问候我。谢过。我也不知道啊。不过这句话还是满奇特,原来我是来混上海的。

    这几天捧倪匡的小说看,脑袋里都是外星人。地球在他眼里只是一个小星体,宇宙都不过是个镜象理论,他眼里哪还有东方人西方人,外国人什么人。只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凡人,大家都还是一齐盘根错结,为微茫的命运在忧患。别去想他那怪理论了。

     

  • 2004-01-29

    芝芝

    芝芝明天去英国。

    睡到中午才起来,东挑西挑穿了一件嫩绿的毛衣,那件熟褐色的长袍裙忽然没有找到相配的衣服,以后再说。说起来在武汉淘的衣服最满意它了,刚开始还以为是军绿色的,拿到灯光外面才知道一堆土色。

    穿了绿色毛衣在街上走,感觉春天要来了,书报亭老板远看我就招手,东方早报今天出刊。拿过来看,首页就是,春天要来了。

    春天要来了,想起去年在上海度过的第一个季节。依然没有太大变化。

    给倪明发了邮件,也要给芝芝发一封。

    今天上班乏陈可善。但是企划部的各位都来了,还是没有多大工作的气氛。

  • 2004-01-28

    呆红

    呆红。

    很久没有看到呆红。那天她到火车站接我,发现她变的非常漂亮。呆红是我们读初中时跟她取的外号,一直叫到现在。

    呆红的皮肤异常好,白里透红,她也在波波重新染了头发,是栗色的发质。穿着黄色的长风衣,是一年前和她一起在广东商城里买的。

    和呆红的友谊,似乎年长久远。

    初中开始,和她同桌。我的成绩不好,她总是保持前二十名。妈妈甚至请求班主任调她和我依然做同桌,直到初中结束。

    我们一起去荆江大堤边玩耍,那时的玩伴,现在都叫得出名字来。陈凯,帅艳,吴梵,屈东……野外的油菜花开的黄金灿烂,我们在风中合影,拂面过的笑容,带着最天真的心智。

    依然记得有一天,是1995年的元旦。天空突然下起大雪,我们的同桌杨梅说,希望在外面租一个房间,我们几个人在里面住,就象过家家一样,一定很美好。呆红很开心,一直说,好呀,好呀。我不信那样的憧憬,觉得没有可能,只是觉得呆红天真。那天下雪的时刻,呆红建议我们去找杨梅玩。她到我家楼下叫我,穿着鲜红的羽绒衣。在湿冷的路上,我一直仰头,看见漫天灰白的大雪,飘降在静静的街头。那雪花带来的最初的记忆,都是洁白的原野。

    高中,我没有考上最烂的园林高中,呆红也没有考上最好的城南中学。她顺利读园高,不再和我一起每天上学放学。妈妈找熟人让我到园高读书,我们偶尔遇见,会顺路讲话,一起进校门。逢年过节,到一起打扑克,听她说起曾经的一些朋友的事。只是那些她的朋友,已经与我无关了。

    高二,妈妈把我转到城南中学。这个重点中学地面洁净,有宽大的体育场和扬名在外的声誉。我却是不肯安心读书,连接休学,蹉跎一年,一定要去美术班学画画。其实那些美术生都是成绩最差被分流淘汰下来的人,教育体制允许他们不考数学,很多人以为这是上大学的一条捷径。我就在那里面。

    美术班在城南对面的补习学校里,破破烂烂,呆红竟然也来这里补习了。一年之后,她考上一个武汉的大专,距离湖北大学的录取分数,只有一分。我继续去学画画,可是选的是美术学。

    呆红去武汉的前一天,按照习俗摆酒请客。我记得她穿着嫣红的薄衫,有一头乌黑的长发,还留了整齐的刘海。那天我们一群人在模糊的潜江街头游荡,园林路上有外来的魔术表演,卡拉OK声映照在水波不兴的河水里。初中时曾被我们共同爱慕的班长关俊,去江西读军校,呆红这个外号,还是他取的。我们在一家最好的红茶馆里,无心有意的说,从此真的一去千里,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!

    大学时代,眨眼就过。可是和呆红的友谊,却更加紧密。算起来,我们有近10年的友情,在潜江那样的街道上凝固。好朋友是人生中重要的灯塔吧?

    有一年,我们一起去洪山广场看李淘。电视台台庆,主持人都来秀场,呆红打着伞,只肯站在旁边等我,我拿着相机,在密集的人群里穿来穿去,拍现场照片。提议给呆红拍照,她竟然顽强的拒绝了。那时我忽然觉得有点惊异,那是一种我忽视了的自尊。

    毕业,呆红提早我一年。大三的人还在为迷乱的感情纠缠,浪费时间,呆红突然告诉我她已经找到工作了。过了不久,她被派到下面的地区实习,认识了她的第一个男朋友。她也恋爱了。

    记得曾经在一家面馆里和呆红吃饭,她说,其实我的生活何其无聊,看到你在外面东奔四走,和你做朋友,觉得那样对我的空虚是一种补偿。我说,我羡慕那些家庭完满幸福的人。她们得到的是最完整的爱,也许我此生都贫乏。也许人们都有互补的心态,这是心理中的定律。因为这,也许是成为我们友情的基础吧。

    她说,你对李淘,已经可算是轰轰烈烈了。可是我的爱情,平淡死水一样,好象我从来没有那样全情投入过,也从来没有哪个男人令我这样舍得过。其实我很想体验那种爱情,可是我做不到。

    我笑,你是不曾知道激越的感情最后的下场吧,心力交瘁,一无所有。你不要站在外面说外行话啊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• 说是要上班了。

    今天来上班,迎头就碰到吴琼。走到公司门前,有燃放爆竹的痕迹。进门发现开了空调也不够温,有限的几个人空荡荡。

    中午吃混沌,都泡成疙瘩了。吴琼突然爆出曾辉小年夜家里被盗,大家都吃了一惊,又说还好人没有什么事。我的迷彩衣服昨夜就泡了现在还没洗,麦颠曾说美国的骷髅标志和USP真假,你最好撕掉。赶回去洗衣服,路上要风有风,要太阳有太阳,想起曾辉的相机没了,好可惜,这次他会拍些什么回来?路边还有一滩水凝成的冰没有化掉,不敢伸脚在上面走,抬头又看到某个大楼前站岗的哨兵,他的脸非常年轻。

    常走的建国西路上,常去的席殊书屋已经开了,路边有陆续的服装店开门,进去看见一些颜色晦暗的毛衣,觉得没有手感。要鲜亮可爱的颜色才好。那些才令我喜欢。走到卖点心的西饼屋,想起还有几个蛋黄香芋饼在武汉被赞得好吃。以后呆红自己到这里来见识。看到街对面苍老的老别墅,和一个满是灰尘的百事可乐的广告牌,突然提醒自己,原来这里是上海。

    也许是这条建国西路或者瑞金二路都太过于市民化,我感受不到上海那样冰冷的都市繁华。回到武汉,看到宽阔的马路,只是觉得并没有太大的区别。武汉更令我亲切。

    在武汉四年,在武昌读书,走路,只知道几个大学的路径,还要象个刚进入这个城市的旅客一样,仔细看地图,坐公车,才晓得到武大坐572,到理工大坐576。那天呆红来接我,去她汉口的家,我再次迷失在武汉,只好惋叹自己这四年算是白过了,从来不曾了解它,除非重新回到它。

    从长江大桥上经过,那几天总是江雾缭绕。临江的地段,有大片的废墟被围墙圈起来,也许是江边未来的新楼。无数瓦砾破败,坑洼的地势上居然还残留一栋孤独的三层楼骨架,一棵枯树在它旁边,面目灰尘,令我想起当初学校里被拆毁的旧楼。

    在市中心,上海大概是看不到这样面积庞大的废址。武汉的建筑时常裸露出原始的砖墙,时而在现代玻璃幕墙的高楼旁现出80年代国营老楼的面孔,由不得人说它新旧参差。高架桥上暗黑的水泥墙壁,象是古老的顽固记忆,那应该指向80年代改革初的建设成果。

    武汉的街道无比宽大。现在我终于知道,武汉三镇,武昌的繁华区域在中南一带,汉口在武广世贸一带,汉阳在中百仓储一带。原来我们的学校隐居在最世俗的平民生活之中,不禁让我几分惊喜。

    好象去年,武汉街头的三轮车全部被取缔,出租车起步价只有三块钱。在公车上看见路旁的武大,想起去年,曾经在这里结识的朋友们。

    快要过年了,长江上雾气蒸腾。在夜渐昏暗的黄昏,看见天边寒冷的江雾包围这座苍茫的城市,只是觉得它粗糙的外表更令它苍凉。那是和上海不一样的虚空和悲哀。它有几多故事,都是包裹在那破败的石灰墙里,它的汉腔,它的历史,更有深厚的人情味道,从称差不齐的破旧衣襟出渗透出来,越是残破,越是苍凉。

    我来到上海,是为了见到那小说中的人性。被华丽衣缎包裹下的心,有怎样的传奇和破败。在光芒和阴暗的两个极端,人性是否有更深的戏剧性。这里游荡冷漠的利益和遥远不可及的自由,人们在精美的衣饰之下,只是关心今日的自我。这里是深海,武汉是长江。

    要是早知道,每个城市都有它最哀婉动人的诗歌和与人们朝夕相对的爱情,我就不该当初那样愚蠢的放弃了了解。了解每一座曾经收留过我,给予过我的城市。懂得每一个异乡在它的历史里独自开放的美,再将它收藏到自己的光阴。城市就象人,生长在自己的因缘之中。与城市相遇,就象与路途上凝视倾诉的人相遇。

     

  • 2004-01-13

    隔年的速写

       今天的阳光好象特别好,下午把笔拿出来画速写,感觉手已经僵掉了。

        曾辉做我模特,他老老实实拿了报纸摆姿势。一台电脑和凌乱杂志,真的是非常懒散的午后。

        曾辉念念不忘他的同学和当初的画画生涯。不知道十年的路程,令这样一个在异乡的男子,变得怎样面目模糊。他穿黑色外套,有尖尖的下巴和白色的皮肤。时光从脂肪里生长,令他面色成熟。

        记得他说他希望永远保持童心。

  • 2004-01-12

    续长恨歌

    刚才开会回来了,接着写长恨歌。

    记得帅群说,王安忆的笔太硬了,连张爱玲的一个零头都比不上。确是。张勾画人物一笔到位,笔笔都是骨节,就象速写抓结构一样,人物,场景清晰无比,而王写感觉,人物在蒙蒙胧胧中才出现性格轮廓,话要说到絮絮叨叨才肯出来一个真理,这是笔力不到家。

    其次就是当代文艺青年的青年腔,运用的生涩的象征,比如鸽子之类,实在看得见文学青年开始学习结构小说的痕迹。第一部分到是写的非常简练,人物分位和事件说得清晰又干净,可惜景象,比如竞选上海小姐的段落,没有生命力,难以动人。爱丽丝公寓一段的生活也暧昧,漏掉三十年代最好的一段时代精华。

    王欹角最后被外地人因为财产谋杀,确令人意外。她开始做他人外室,一步错,步步错。遇到相当的男子,对方又不肯担当一个歧路女人的未来。怀孕,还要自己想办法生下来。孩子与她之间的情感描写不大可信,是一败笔。并且似乎孩子生下来是为对比这个变换的时代的,有牵强的痕迹。

    她家里人与她断绝关系,一生孤绝,最后还死得凄惨,名字叫长恨歌。看完了其实不知道该恨何。开始王安逸就把底子端出来的清楚,和康明逊爱的旗鼓相当,却都是注重实际利益的人,连一点爱也是在夹缝里委屈又求全的发生。这种观点承袭了张爱玲的阴冷,但是分明又有激烈的付出,王欹角自己一个人生下了孩子,不再惧怕身边人的眼光,也不知道是否从此不再相信男人,还是对康某人爱到全部承担了。

    对她的孩子薇薇,王安逸没有说这是生命的负担还是礼物,只是母女感情描写的淡漠又分寸。她又寂寞,也还是对男人有着爱情的幻想,但是被年龄隐忍。遇到老克腊那种年轻男人,还忍不住倾心以对。当然结果被抛弃。

    金钱与爱,王欹角其实是肯为爱付出的。金钱在她生命里更多扮演偶然的角色。虽然此后终老都是依靠当初权力男人的恩赐,但是看她对康某人的感情,其实是作出最大的牺牲。也许这才是王安逸比张爱玲更温情的地方,理想的,平凡的,忠贞的一种感情,没有失落过。

    王安逸也很忠实做到对时代的描绘。企图揭示时代的精髓或者痕迹,王安逸为此付出大量笔墨,说这部书是对社会主义时期的上海勾描也不为过。但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人物蒋丽莉没有精细刻画。虽然书着力是在描绘王欹角的命运,蒋只是反衬的一个剪影,但是因为两种命运没有拉开深刻的对比,所以使王欹角失去了更客观真实的位置,这部书的思想也打了折扣。

    “上海小姐”的代码,还有这个世纪女人经历过来的时代,令王欹角非常有故事的感觉。但是旧人必须要找自己的时代,是王安逸流露出的感伤。另一个线索是感情线,三个时代与三个男人的爱情,王安逸也赋予象征味。第一个是纸醉金迷的荒芜青春,第二个是隐忍牺牲的女人时代,第三个是彻底的玩弄与抛弃。她的青春就象那个怒放的三十年代,首先被挥霍,然后被刻薄的使用,最后只有被肤浅的侮辱。怅恨的是生命还是爱情呢?只好问读者了。

    一部漏洞多多的小说,比张爱玲那样老到的高超技巧,确实根本不能相提并论。现代文坛凋零,只好出现王安逸这样勤拙的硕果,实在不是什么开心事。不过赵岚曾经说他预言王安逸必有大器可成,但愿他的感觉是对的,但愿真的有世出的小说家,给这时代带来恒久的人性,和不会枯萎的烟花。

    这部小说问世已经很久了,转眼就有生涩的痕迹。加油吧,忘阿姨!还有我们后面这些看客,也加油吧!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• 2004-01-12

    长恨歌

    用了两个夜晚把王阿姨的《长恨歌》看完了。憋闷。

    第一个感受,首先是毛骨悚然。王阿姨最后把王欹角处理成谋杀,是叫长脚的外地人用钥匙打开了她的家门,最后劫财把她给掐死了。那夜很奇怪,上海连下了两夜的雨,我睡在亭子间,听到雨水滴到屋檐下的声音,觉得自己静夜里的杀机。不可说,不可说。

    第二个就是来从容解剖这本书了。现在出去看会,未完待续。

  • 偶今天要连写到下班!!

    哈哈!

    伟大博克我爱你!写起来很爽啊,有成就感,将来要码字赚钱呀!现在在这里多磨笔呀!这里原创很多啊,哈哈!多谢小末带我来到博克世界!小末,你比木子美强呀!哈哈

    我决心减肥,一点要瘦下去,一定要能穿好看的衣服!!

    今天怎么还不下班啊!

  • 又写了。今天是再而三,三而竭。强弩之末,不能穿鲁缟者也。现在写软了。

    昨天在席殊书屋看见安妮宝贝的新书上架了。先前在网上已经毫无印象的浏览完了,感到她没有任何进步,再这样写下去就可以收场了。那以前令人惊艳的语感,而今归复沉寂,画面感依然很强,也许精力集中内敛。可惜,故事,一个框架失败的故事。

    在网络写手中,安妮宝贝比卫慧绵绵等的语言好很多,而且绕开了身体写作,做另类姿态。她语感的天分很多同期写手都不及。可惜没有知识垫底,再好的才情也会被时间摧毁的。这确是真理。另外最大的弊病,就是自恋。因为自恋而无法将眼光放开到更开阔的视野,而无从体现真实的人道感。也许写作者最终还是要以人格服人。理论是可以创造的,但是情感,情感的力量理论也无可替代。

    杜拉斯赵岚说其实很多人都误读了《情人》。那书中的女孩子和她的情人都是她自己。杜拉斯的语言给人印象深刻。她说一个贫穷的印度女子,她说:“她好象是被印度分泌出来的毒液毒死的。”她可以写出一种新的句式,新奇又先锋。但是依然是不够深厚。后来我看到了尤瑟纳尔的小说和散文。这个人写的城堡的故事,居然在历史里叙述得游刃有余。这种作家更偏向于学者型,比靠纯粹激情写作的杜拉斯更大家风范。

    在书店里还看见一个叫洁尘的女人写的读画记。居然装桢的异常豪华。本来想买,看见装桢就罢手了。笔名取的卑微又理想,好象是理想主义者的前身。听说沈灏和他妻子的《热爱》就是她联络出版的。好象有点名。翻翻她的字,不脱张氏笔风,现在这一类已经太多啊,怎么跳出来。而且一个写字的人把自己的作品搞的那么豪华,感觉不是平常心。还不如闷头回家看《红与黑》好了。这个时代有人写得过斯丹达尔?谁有那胆站出来看看!

    记得我上次看完《红与黑》之后,恨不能拍案叫绝,盖了!尤其是于连与第二个情人的爱情战争,简直就是……%#·,征服与反征服,对抗与反对抗,精彩到简直失去表达赞美的语言。而且根本不是用什么阶级观点的角度去解读,这本书几乎被误读好几个时代。赶快去看看那些被喧嚣遗忘了的经典吧,长辈和传统没有骗我们的。要抓紧时间读书了!

     

     

  • 2004-01-09

    写诗的人

    今天穷兴奋了一阵,眼下天光还好,但是马上就要一天结束了。时间真象刀锋一样。总监那边在放许巍的歌,让人低迷。上同学录又看到小付的许巍歌词,更感到时间好象让人无路可退一样。面对许巍,有点温暖,更多,是青春期的迷惘。哪天真的开始理智清醒的做事做人,青春也就结束了。真的不希望,进入这样成人的世界。

    也许明天会下雨。又是一个周末。似乎现在所有的倾诉感都离不开“上海”这个暗示。赵岚说他只要还在上海,就一定要写出付出心血的长诗,要么写小说。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赵岚了。四川多才子,成都更有地下很有名的诗歌圈。翟永明的白夜酒吧,和那些忍受生活煎熬的诗人。不是太了解赵岚为何会到上海来,但也无关紧要,是朋友就够。

    诗歌,现在对我来说都好陌生。现在它只是一个话题,一个研究,而不是创作。赵岚也说过写诗的人要少年才好,那时的心是最纯净的,对语言的培养更好。现在要重新开头,已不够。当时来到上海的包包里,还装着90年代诗歌启示录,是上个世纪的记忆,这个时代都渐渐遗忘它了。身边遇见的人有人写诗,有人曾经写诗。王当初也是写诗,现在却扮成翻版王家卫的样子,戴了茶色眼镜,不肯接触这样一个复杂真假的世界。写诗的人都在改变。更不用说诗歌。

    上海。意识中回到这个词来,突然觉得这身边的电脑,讲上海话的同事,或者这样一个陌生的写字楼,都远远在陌生人的角色上朝我眺望。也许这就是彭老师曾经说的游离出来的旁观者心态,要时刻修炼才好,才会对事物更加客观和敏锐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• 2004-01-09

    疯狂博克

    今天刚上博克好兴奋,疯狂博克!

    又开写了,刚刚写了一点又开始写。哈哈。毛病。本来是有心事的,一下子写完了就没拉。现在我坐在公司里码字,透过窗户看见外面一层一层的住宿楼。间或飞过来一群家养的白鸽。窗户外面是灰白墙和另一栋办公楼的边缘墙体,它们中间透出低的民居和再远处的高层住宅。天只有三分之一的空间,基本上上海只肯给白领这么一点自然。人都变机器了。望窗外当然不能出什么诗情画意,只好转望电脑了。

    席殊书屋也开在建国路上,路过它好几次,里面的一个男孩子老早认识我,看见我了还不大好意思。西西。咋一看这里面的书,还有那么点可以,但是买多了几本就觉得不行了。可能他们书店跟广西出版社合作,但是更主要是跟上海的文人合作。每次买到的书有三分之二点五是上海的文人学者写的,看多了顿时觉得憋闷,没有新鲜的观点出现,甚至没有新的性情出现,一至是那种柔情靡靡,要么观点保守的腔调,太软了没兵气,并且容易形成人的一孔之见,对思想开阔没有好处。那个男孩子很老实的样子,还不错,下次跟他去讲话。还是季风的书好一点,全面一点,深厚一点。

    另外上次我被甘鹏逼着去买了一本他们的新杂志,刚开始出来,虽然内容不怎么样,但是优点很逼人。就是“食,色,性也。”一点也不是王宏他们的高姿态。黄飞珏他们虽然是文人,但是实际的很,一切以市民趣味为卖点,走小报狗仔路线,尖酸刻薄,但是非常过瘾。王宏他们简直就是危机重重。他虽然是北大的老牌,人又清高,但是初涉上海滩,什么都还是生手,所以他们版一直平平,根本难以吸引人眼球。黄飞珏一本杂志就带出来五光杂色娱乐圈,什么鸟都有,那里面很复杂很脏啊,希望甘鹏不要变的那么样才好!

    今天怎么还没有礼物来?真是,我等的花儿也谢了。:)

     

  • “一代过去,一代又来,地却永远长存。

    日头出来,日头落下,急归所出之地。

    风往南刮,又向北转,不住地旋转,返回转行原道。

    江河都往海里流,海却不满。

    江河从何处流,仍归何处。

    万事令人厌烦。”

    曾经在安妮宝贝的书里见过这些语言,不过更时尚,更个人。但是其中的张力却是旧约书中原本就有的。她只是做了包装工作而已。令人震撼的人类始初语言!

  • 2004-01-09

    用博克,哈哈

    今天我来上班,在MSN上遇到小末,她说快博克,博克。上次木子美靠博克红的很凄惨,我还不知道博克怎么用的。上海这破地就是连信息也不交通,害我到现在才用。真是的!

    刚开张写点什么呢?西西。

    当然只好写我现在的生活了。

    昨天我买了电影《十诫》的书,是那个名字一大窜的波兰导演搞的。而且先前是看到刘小枫说了他的《红白蓝》才对他礼敬有加。现在买回来又看到有刘小枫作序。不过这篇序写的很紧张,大概是刘学者对此人太过于敬仰,根本没发挥出文采,写的干巴巴,使我对刘学者的景仰少了不少。不过现在言归正传,说《十诫》给我的感觉。

    当然我还没有看完,只看了前几篇。感觉这种剧本的感觉很特别,跟真的写手做出来的文字完全不一样,他时时有一个旁观者的眼光。就是在电影院里坐着的观众的眼光,这眼光无处不在,读起来特别有空间感。刘小枫说这个导演基本上是作家,有很深沉的悲悯感。我看了文字,觉得更象小品。故事不长,场景很多,思想在行为中。第一个讲死亡,第二个讲一个女人对两个男人的爱的挣扎,第三个是平安夜旧情人的人道感,第四个是父女之间清澈的乱伦。(当然要用清澈,因为里面的男人都很人道,很温暖。)

    这样一来好象这个导演是非常之好的了。他的男主角都是好人。我只看了四个,眼睛好累了。而且昨天晚上又下起雨来了,我刚刚洗的10条内裤又给淋湿了。昨天好象特别冷,不知道小乖冻坏了没有,反正它妈妈可是冻的够戗,脚都是冰的。今天下班给它买件衣服。小乖好可爱!我很喜欢你!

    今天早上来上班,发现钥匙又反锁在那破家里了!又要请开锁的人去撬门,还要花30大洋,妈的,心情被搞的很坏。穿的高跟鞋也很磨脚,真讨厌这付白领打扮!上海的阴性真是无处不在,我喜欢球鞋T恤,青春样子,不对城市做妥协的,妈的,但是第一年刚来都不知道哪里有得衣服卖。还没有男朋友。还是满孤独的。

    今年还有件大事就是可能回不去过年了。其实回不回去也不是太紧要的事,可是我还有好多衣服扔在家里,上次我妈来给我挑的几件都难看死了,还有武汉黄鹤楼下面的小店,卖很多蜡染衣服,很怀念很怀念!本来打算这次回去狂淘的,看来不行了。

    还有明年呆红可能要来。好希望她可以帮我带几件衣服过来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