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五年以前,李淘的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上,有一双略含愤怨的眼睛。不久之后,他离开那个小城。又三年,在陌生的城市,我遇到被经历纂改了的他。

    八年以前,我也曾留下一张从集体合影上裁剪下来的免冠照。穿着当时赭红的一件牛仔袍,头发盛开在头顶两端,刘海遮住了拼命想要睁得更大的两只眼睛。一脸无辜的样子,竟先打动的是我自己。

    今天我看到曾辉十年以前的毕业照片。惊讶的程度,就好象时间也在自己身上倒流。

    曾辉不是太高,细瘦发胖,戴蓝色眼镜,留棕色的胡须,脸颊胖嘟嘟,露出尖尖的下巴。穿成熟的T恤,皮带扣箍住胀开的腰。是那种提着公文包,行色匆匆,张望时间想到要打卡,千万城市白领中的一个。

    十年以前,他是穿着清瘦的白衣,黑发如披,眉宇里舒展和纠缠的一个青青少年。那时就有明显的眼袋,眼神一如我再熟悉不过的那些些的男孩子。那是他十年以前的样子。

    可会讶异时间不经意翻开一个人老本,竟让我们看到一个陌生男人的少年时。白衣似雪,干净得都快没有痕迹。

    18岁那年,我们的画室在最不起眼的一栋教学楼边。一大一小。遍地都是污脏的水和撕破的纸。很多经年都没有考上大学的老男生很强悍,喜欢欺负我们这些刚刚从高二转过来的应届生。他们和美术老师的关系竟也称兄道弟。

    素描,就是阴影、层次。首先要画对石膏像的形,再求让它立体。立体之后,再调整它整体的调子,要丰富统一。

    色彩,讲整体的感觉。女孩子的色彩感觉一般都比男孩子敏锐。就是说,一幅静物,不能有矛盾的冲突。要有主有次,前面的视觉上就要保持在前面,后面的再精彩也要让它弱下去。那就是牺牲细节,顾全大局。做画如此,做人如此。色彩不能孤立的看待,不能将一个橘子画的很完美,可是它后面的衬布就没有颜色感染。颜色有反光,各个物体之间都是有联系的,交融才会和谐。但和谐之中也要秩序分明才好。

    速写。是最基本也最长效的基本功。不要只看到衣纹,要看到人的骨节转折,这才是表现人体结构的关键。人的头骨的转折之处,四肢关节的转折之处,肌肉的隆起处,都是影响人物情感表达的要害。

    ……老师的话,言犹在耳。

    高中美术班的学生大多是文理科的低等生,学分实在令人自卑,就只好看到这条大学的捷径。甚至还有班主任劝退离开本班去学画的学生。不考数学,哈。便宜得有点象陷阱。

    美术班的课程安排是上午文化课,下午专业课,晚自习交替学习。带我们美术的老师是一个又高又黑,戴大黑眼镜的男孩子。四年之后,我帮他做了一次他的毕业展。那已是后话。

    高三之后,我从来不学语文,也照样可以考的很好。但是政治历史还得好好记忆,这也不是什么难事。最要命的是英语。更要命的是班主任是个英语老师。

    我记得那时我们班有很多老大。他们很拽的样子。一个胖的象个猪,是一个老师的儿子。这个家伙我一直都讨厌。还有一个叫许方刚,小小圆鼻头,还是班长。一个叫宋鸣谦,听说考了好多年,每次专业都过了,就是文化分过不了。还有一个是毛志刚。……太多了。

    我常常被老师夸奖,说线条很好,但是不会造三维形体。没有层次意识。是么?反正我也搞不清。到武汉参加美术联考,要跑很多的考点,也要排队报名。……男孩子女孩子背着各种颜色的画夹,一手提着工具箱,再相互说今年是题目是哪一个石膏像?海盗还是伏尔泰?水粉还是面包放在黄色衬布上,有一个大瓦罐吗?另外再摆几个橘子几颗葱?至于速写,我已经记不清了。但是我们那一届之后,所有的速写人象,在我们学校都变成了绿衣武警做模特儿。学弟学妹们幸耶?不幸耶?

    联考是在早春的三月份。我一直记得的是过年之前的那段时间,人心暗暗焦急,又有散乱的松懈。文化课已经停下来,每天都是超强度的专业训练。排出做模特儿的时间表,分成两组,有时是静物,有时画人物。素描的时候手指总是漆黑,袖口上都是铅灰,画完一张就抢着去给老师看——水粉的时候,在脚边的小水桶里咕噜噜洗笔,不小心,颜料就会擦到衣襟,教室里也到处淌满了水。素描十五分钟一个人。细致刻画时延长到半个小时。

    对未来最不可知的时代,好似总是杂乱又烦愁。少年都是这个样子的吧。

    有一个对我来说,不能说他多么不重要的人,这个时候出现了。

    他是美术老师大学时的同学,被请过来教我们做小专业创作。他很象郑均,有一头长长的卷发。穿着灯蕊绒的长裤,面容白皙,眼神清澈。手指细长。抽烟的时候,有一种纤细的神经质。

    对长发的男子,那个年代,我总是假想他们都会如流浪歌手,有一个青春无悔的情人。我从来没有见到过离我这样近切的长发男子,老师说,他是美院的研究生。

    几乎是某一刻,我好似就有了决心。我要靠近他。我要靠近他的生活。那就是美院。除此无它。非此不可。

    他很害羞。班上另有一个长着小雀斑的女孩子也爱慕着他。我们都知道,但也没有谁敢好意的取笑。那时的我,只要听到他对我说话,就已激动不安的满脸通红。而且他还说,你比较适合学史论。比我厉害,从蒙德里安里,看到了庄子。

    ……有谁知道我心中汹涌的激情,千钧一发,只为让他看到我的存在呢。

    立刻我们全班就前往武汉准备联考了。大考和学校考,一共都要很多天。我们提前到中国地质大学的美术系安顿下来,每天依然训练,他还是来代课。

    我一直都记得某个清晨。地质大的大校园里,有一个小小的人工湖。早晨起来我们往画室走去,我看见他站在低处人工湖的桥心。一汪沉碧的水,大片寂静的荷叶浮满了水面。远远的,他低头徘徊在那个小石桥旁,宛然站在水中央。周围没有人,鸟在叫,绿水里氤氲的晨雾,他的长发轻轻飘动,真象从洪荒里静止了的诡异的国画。

    后来,我真的在他的学校里再次跟他重逢。四年来,遇到了我们就一起去吃饭,或者淡然点头招呼,擦肩而过。他坐在我对面,眼睛依然很亮,笑起来象个婴孩。但是他是不可能知道了,他无意间给我带来的方向,和他曾令我有过的狂想。

    大学之后,很多同学就此离散。那个瘦长的总是戴着眼镜的男孩,还有,哦,我想起来,一个曾深爱过小猪的男孩子。他现在在哪里了呢?还有听说去了海南的吴浩,还有如今在辽宁不知所踪的倪明……人们本该都是飞鸟,各自成全自己的轨迹吗?

    若许再过十年,他们也成了微微发胖的曾辉,在陌生的某个城市街头,变成白领,变成商人,变成老师,或者变成最平凡到底的普通人。他们在街边行走的时候,还可否突然被另一双还没有沾染风尘的眼睛,发现他们身上保留的那青春少年时?

    今日即昨日,只是时空不同。因曾辉内心不肯放弃的生命历程,他才感怀和珍惜每种际遇相似的青春。这不是惜护他人,而是不肯放怀自己。

    那些也曾从我生命里经过的花儿。他们还好吗?

     

  • 我喜欢许巍的歌,大过于喜欢朴树的。

    朴树天真,柔情多过自省,而许巍的寒冷里有内敛的成熟。

    他在歌里说,你是茫茫人海之中,我的女人。

    这句话被他说出来,是不带威胁的。好象很遥远的一种回忆而已,有过往的温存和惘然。

    是否爱到就要相互属于?我的。生命。情感。生活。一切的完美和不完美,都要从属于某个人。并且要心甘情愿,双手捧出。

    假使我遇到这样的一句话,不要惊跳得退避三舍才怪。

    22岁的时候,罗大佑还只是一个医学院的普通学生。他写的一首恋曲1980里,那么早就说,我不拥有你,你也不属于我。姑娘世上没有谁有占有的权力。

    爱生发的时刻,就该是掠夺和占有的时刻。而男人,又不得不承认,他们有时是强者。一句话,我的,就将活生生现代的两种人,拉回到父系社会时代。在男子征服世界的时候,他们同时掠夺和占有数量计的女人,为他们繁衍后代。女人是氏族财产的一部分。

    可是谁又让我们如今面对的是21世纪,女人可以被告诉说,男女大脑一样。波伏娃是第一教母。虽然在生活中她依然受缚和依赖于对萨特的爱情,在理论上,她已经可以说出完整的《第二性》。

    女人不必要依靠男人才能存活下去。

    拿走我的,爱情、希望、身体、美好、信念。

    如果是神,我愿意。

    如果是男人,怎么可以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• 2004-06-15

    公平

    其实男女之间,是没有公平可言的。

    专指情场。

    他经历太多,你的经验不对等,对你不公平。

    你的青春太好,任性发脾气,无视他的心情和自尊,对他何尝是公平。他忍耐的,都因你没有经历过。

    不要去太过于洞悉成熟男人的心灵。他们总是希望在你面前表现自己最好的一面。相信他。

    试过将一个男人看做小孩?他也会向你索取母性。

    男人的征服本性被压抑之后,魅力消失大半。

     

  • 2004-06-14

    人山人海的老

    一个清晨在绍兴公园幽静一角看书,出来时遇到了一堆晨练的老人。

    蔚为壮观。小小公园里齐整整的人,太极打得闲散吃力,白发飘散,眼神呆滞。素色的衣服和一张张暮色的脸。置身在这人山人海的老态里,令人感叹。

    旁边的人说,人老了,什么都不能争了,只好去争鸡毛蒜皮的小事,让别人意识到他的存在。只有老人和小孩,才是最没有力量的。

    人之将死,对生命怀什么样的恐惧?颐养天年,又需要什么样的乐观?

    老人和小孩,一边臻于死,一边还在依附生。只有强干的中青年,赤裸裸的绽裂在这样残酷的人世,要去拼杀、逐力,要去俱千万人,吾往矣。这个社会中,压力最大的,其实不得不承认,依然还是壮年的男人。

    我的房东老太太不太喜欢晨练。但是她热爱生命的方式是养花弄草。她说她喜欢看到花开,好象生命依然有力量一般。那喜悦听起来恻然。

    假使有一天,我的生命也已经现出衰老。人生之中的荣耀苦痛已涤荡飘散,我还能剩下什么?某个人吗?某些亲人吗?某些记忆和往事吗?

    真不由人去想,生又何欢,死又何惧。

     

  • 2004-06-10

    俾睨

    想起韩少功的书还没看,翻了几页,不得不俾睨他。

    他的以前的一篇《性而上的迷失》还不错,让我懂了不少两性的心理构造的不同。不过现在那些书太浅薄了。

    又去看拯救与逍遥。这实在是本让人满心歉疚的书。本来在学校就该消化完了。可哪个时候我遇到了不顾一切的爱情。断断续续的时间下来,我还是只看到了前面两三章。不过现在再来看,又不得不对一些事物有了俾睨之心。即使我不懂深奥的国学,不能全面的理解儒道互补的本源,我还是不得不承认,某些时候,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太过于狭隘了。儒道的体系,有时候失于单纯。

    不拘于门户之见,也不圄于狭隘的民族之心,从俯瞰两种体系并比较的角度来看待真理,那真的很难吧。且进入其中探索奥秘的人,追寻的已不是所谓的义理,而是情感快乐、悲伤、痛苦、幸福这样意义的归宿。

    不过出来这样的人自然就是异数了。孙及其老师等人的气脉承袭士阶层,算是文人典型。

    象北大那些地方,也该是文化大本营了。不过钻研国学的很多人,都是以考据为本,实在太没有意思了。古代的精神遗产,只有作用于当下,它也才是有意义的。只在字句上较量,真有舍本逐末的倾向了。

    我是很聪明,也很有独立思考的能力,但是很多人都说过,我还不懂得怎样去用这种灵气。

    追逐和超越的心情,一定是很快乐的。尤其是当自己发现了一个新问题的答案的时候。

     

  • 2004-06-09

    荀子篇

    思考一下昨天看过的书。

    在诸子百家的年代,荀子的学说意外的没有成为象孔孟那样的显学。但是今天看他对诸家的精辟见解,让人叹服。

    《解蔽》篇中说:

     “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,宋子蔽于欲而不知得,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贤,申子蔽于势而不知知,惠子蔽于辞而不知实,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。”

    还有他对道德礼法的看法:

    《荀子·礼论》

    “初起于何也?曰:人生而有欲,欲而不得,则不能无求,求而无度量分界,则不能不争。争则乱,乱则穷。先王恶其乱也,故制礼义以分之,以养人之欲,给人之求。使欲必不穷于物,物必不屈于欲,两者相持而长,是礼之所起也。”

    以前我也曾这样看待过道德的产生本源,只是不知道N千年前就被荀子说出来过了。汗

    书作者毫不掩饰对士阶层的推崇和赞仰,但我知并非如此。佛家不都是说了有“有知障”吗?知道越多,障碍越大。有时知识只等于职业,而不是心灵的智慧啊。

    另外还有宋代张载的哲学思想:

    “太虚无形,气之本体,其聚其散,变化之客形尔。

      太虚不能无气,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,万物不能不散而为太虚。

      太和所谓道,中涵浮沉、升降、动静、相感之性,是生洇韫、相荡、胜负、屈伸之始。”

      

     

     

  • 2004-06-09

    十年之后

     

    十年

    作曲:陈小霞填词:林夕
   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
    我不会发现我难受
    怎么说出口也不过是分手
    如果对于明天没有要求
    牵牵手就像旅游
    成千上万个门口总有一个人要先走
    怀抱既然不能逗留
    何不在离开的时候
    一边享受一边泪流
    十年之前
    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
    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
    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
    十年之后
    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
    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
    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
    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
    才明白我的眼泪
    不是为你而流也为别人而流

     

  • 2004-06-09

    他的事物

    我喜欢穿黑白条纹T恤的男孩。觉得是青春的样子。

    一个男人说,我女朋友跟我买的衣服都是格子衬衣。

    我跟我自己买的毛巾是各色条纹的,尽量多的条纹T恤,就象纪念一个夏天。

    穿着黑白条纹T恤的男孩子青春无敌。假如身形高大,穿白色的衬衣也洁净如斯。

    每个人假使爱过,都会带着某个人的痕迹再次走向生活。

    假使你在不知道火车代表远方的年龄,遇到了深爱轨道和田野的男人,你会带着爱意去描述那些你依然陌生的飞鸟或者鱼群。直到渐渐它们变成你也热爱的意象。将来即使离开,爱不在了,它们依然还在,并且已是你不可分离的一部分。

    爱是让一个人更丰富的成长,凝聚更多个体以外的知识或情感,那就是爱通过情人的手留给你的馈赠。没有什么事物可以象爱情赋予它痕迹那样让人永久铭记。只要爱来过,它们都会有印记。你甩也甩不掉。当然更多的人,选择的是更深的埋藏。

    我喜欢听那些时候的港台歌曲,最好的理由,是有人同我一起听过。

    有人说。人生下来就是为了寻找另外一个。茫茫人海,千帆过尽。只有一个才是你今生所爱——我觉得沉重。一生只能爱一个人吗?怎么可能。

    一首歌就会让我想起一个人。动心过的或者爱过的。一个背影或者一种颜色。一个眼神或者一支烟。那都是他给予你的事物。

     

     

  •  

    我不是太了解,一个历经许多的男人,怎样难以忘记旧爱。

    假使你遇到这样一个男人,爱他,就是要爱他的过去?但他是不可能最爱你了,为何我又要最爱他呢?

    假如你爱,你就接受他以往的种种爱。包括他深爱的女人。

    MY GOD。当然这简直就是定论。因为你们遇到的时候他已经经历了,虽然你还没有,但是你没有资格要求他跟你一样,还算是张白纸。

    如果爱上一个知道沧桑的人,爱却毫不对等,只怕让人止住脚步。

    我已爱过,知道付出是艰苦的路程,知道爱一个人所倾出的心力,是多么珍贵。再让我去如此爱,我已没有力气。而且爱总是自私的。爱上就不愿意分享。

    与其去爱一个不跟你同等释放爱意的男人,不如去爱一个跟你同等阅历的男孩。因为在他的青春岁月,他都会记得你,也许,你也是他最爱的人。

    爱总会消失的,情却不会。折磨人安慰人的,除了旧情,还有什么能够替代?

    如果遇不到最爱你的人,就不要去爱。

     

     

  • 2004-06-09

    爱的代价

    很老的歌了。

     

    词 曲李宗盛


    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
    像朵永远不调零的花
    陪我经过那风吹雨打
    看世事无常
    看沧桑变化


    那些为爱所付出的代价
    是永远都难忘的啊
    所有真心的痴心的话
    永在我心中虽然已没有他


    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
    走吧走吧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
    走吧走吧为自己的心找一个家
    也曾伤心流泪
    也曾黯然心碎
    这是爱的代价


    也许我偶尔还是会想他
    偶尔难免会惦记着他
    就当他是个老朋友啊
    也让我心疼也让我牵挂


    只是我心中不再有火花
    让往事都随风去吧
    所有真心的痴心的话
    仍在我心中
    虽然已没有他

    如果不是爱的百转千回,不是爱的蓦然回首,又怎么知道,往事随风,仍在我心中?

     

  • 2004-06-09

    一只飞蛾

    一只飞蛾在我房间里已经躲了三五天的样子。每每清晨我都被它扑翅撞墙的声音吵醒。它肚子很大,也不知道是不是要产卵了,飞起来的样子吓得我心惊肉跳。

    生平我不怕老鼠,不怕蟑螂,就是怕软体昆虫。我也怕蝴蝶,怕一切从爬虫变成飞虫的事物。

    记得小时侯和一群小伙伴在单位花园里玩,一只硕大的黑蝴蝶停在了白色的栀子花上,一个小男孩揪住它,撕成两半,再一脚踩成稀烂。那恶心的情景几乎令我到现在想起来都觉得作呕。他们玩完之后照样不洗手就去吃苹果,但我从此见到蝴蝶就恶心,觉得毛茸茸的躯体里面的液体——!

    我不是太能欣赏自然赋予的昆虫的美丽外表。以前在乡下外婆家看到过巨大的绿色蝗虫。它们有金黄色和红橙色交织的腹部,看上去光滑又坚硬,我只觉得发抖。还有那种由超长的大青虫变过来的大蛾子,天啊,在街边栽种的万年青小树丛里不知道藏着多少。那种冰凉又软绵绵的东西,曾经班上也有一个男孩子将它放在伏在桌上睡觉的女孩子的头上!

    我真的觉得很恶心,那些鼓鼓的大肚子里可能藏着卵的飞虫,呼啦啦飞过来如果还爬到自己身上,简直就是要了我的命。蟑螂还好,不会飞,就象在底下偷偷摸摸的小偷,一看见就可以用脚结果了,那些飞来飞去翅膀上还有粉末的东西,想起来就够不寒而栗了。

    今天早晨我又被那只似乎很有智商的飞蛾惊醒了。为了防止它俯冲下来落在我身上,我抄起身边一本杂志朝它打去,但赶来赶去都于事无补。这追杀的过程中,我从床上跳了下来,又再次从沙发上滚到了地上,它朝我的脸的方向逃窜,我惨叫的声音吓醒了隔壁的老房东。

    老太太见到我的时候,我正抱着门叫救命。她看样子陡然生出侠义心肠,猛虎一般徒手朝飞蛾扑去。那飞蛾逃窜的更加敏捷,一下子不见形迹,一下子又在窗帘背后鬼鬼祟祟的现出身来。老太太英勇万分,跳到床上跳下床来如同上刀山下火海一样,大义凛然,生龙活虎,我看得口瞪目呆。

    最后,这场厮杀结束的比较没有想象力,我通风报信告诉了老太太飞蛾的藏身处,她冷不丁使出九阴白骨爪,擒住了窗棂背后的飞蛾肚子,捉住它扔到了外面。

    时间是早晨六点,我还可以再睡两个小时。老太婆满脸大汗回过头来一笑,说,下次我怕老鼠的时候你也过来帮帮忙啊——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• 2004-06-08

    诗歌和书法

    以前让我去接触晦涩的现代诗,我只能在语意上去揣摩它的大致气韵。不管怎样我觉得真的让我入门还是有障碍的,现代诗的源头已经不在国内了,它出自西方文化的本源。

    我也不懂书法,但是喜欢将它当成绘画来看,追看字里行间的转折起落,并体会书中的意气。转而去看古人的理论见解,也没有感到滞碍。即使有不懂处,也觉得常看多想也可以弄通。如果接触一样事物并没有感到阻碍,也许那也是亲近的缘分。只要没有障碍,就可往前。

    仔细想来,处于时代的境地,我一开始接受的就是很多现代思想。对于传统思想的接触,那还要得益于幼年一点稀薄的功底。并非现代意识就完全需要排斥过滤掉的吧。我觉得我不能全然接受国学的观念。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在古人那里真的找到身心投契、陶然醉到的人格师朋。甚至也觉得,有点难。

    毕竟时代已经改变了。时代铸人的局限和缘分有时都是可遇不可求的。遭遇什么样的时代,就会自然生发对它的反映。我们生长的年代荒芜杂乱,前面的现代可望还是不可及,以前的传统却似已渺茫于烟波里。谁来告诉我该朝何处去?

    也不得不承认,读书的方向还是需要比自己高强的人来引导的。在学校里,我专心致志,一心都想破解人们争口相谈的问题的真相,也渴望被老师夸奖。那个时候感受到的时代的气息和塑造,都落实到现代与传统、东方与西方的矛盾纠缠之上。越往西方语境里的理论走去,越觉得进入空洞技术的场域。没有地道高超的翻译语汇,自己也没有好的语言工具去独立阅读原本。那些思想其实渐渐沦为语言的形式,而不是见解了。

    现在,我真的沉下心来读文言文,好在没有觉得生涩和厌烦,更不觉得陌生。传统对于我来说,真的是网开一面给我入门的机会吧。甚至也想,这也有时代的因素,上海这个地方,本注重传统的承袭,如果去北京,可能也是现代后现代一团糟的了吧。

    你要学会感受阻碍。如果没有,就是心气相近的预机。我对古代人还存有兴趣。

    诗歌和书法本都是现代越来越偏狭的艺术了。尤其现代诗歌,简直是被一个年代有点致命一击的样子。不过不管诗歌或书法,到底都是底蕴深厚的艺术,五千年呀,想绝迹真的还很难呢!一个时代的兴衰是不可能摧毁它们的生命力的。只看当下那些真心喜爱它们的人们怎样坚持不懈,怎样为之努力终身。不因别人的眼光而改变,不因时代的趣味而改变。

    越来越感受到,越是现代化程度不深的地方,越是保持着比较完备的传统精粹。不管为人为事,都延续出传统中国的余脉和书风。不过上海是个很特殊的城市个案。它的商业较之北京成熟发达,文化却一直是以江南文化为核心。不说它了,对于自己来说,也应该不可能全然投入传统古文化的怀抱了吧。创新和创造,对现代学人都该有此责任感吧。

    学贯中西,一直都是我评断当代大家的标准。但越是如此去放眼,越是觉得失望凋零。要么就是全心进入传统成全精纯的自己,要么就是游走在西方文化的只言片语之中。好难啊,一百年以前涌出的那些学者大儒,难道真的也是时代宿命的成全?已说了,名士与大儒是不同的,也不可说是宗师。名士更求小中之我,大儒是汪洋涵纳,有开山气派的人物。我们想要消化和融会这个陌生的现代,只怕也要好几代人的精诚和艰苦呢!

    前路漫漫,上下而求索。

     

  • 2004-06-08

    我还是我

    有时候,我反省自己,是不是太懒惰,做的不够好。

    有人说,难道你不知道,你所做所想的一切,都是发自本心。你没有对这个社会戴上面具。你最大的优点,就是你坦诚真实。喜欢就是喜欢,不喜欢就是不喜欢。你依照你的心情去做的是你自己。所以你也很容易被这个社会伤害。

    不要因为别人对你的误解而觉得委屈。时间可以磨砺一个人,更可以穿透真相。喜欢你的人和不喜欢你的人,那是有时候因为各种缘分不够,一切随缘。对自己所喜爱的人尽力去呵护,对自己不喜欢的人也不要太刻薄。

    假如你真的变成一个凡事计较,只是按照那些实际的标准去生存的人,你心中最美好的童真也就由此毁弃了。你要知道人应该坚持哪一些品质,应该改变哪一些缺点。但并不是让你自己否定自己的光芒。

    仔细再想推陈出新这样的话,也许孙是对的。并不是要否定自己的过去,来接纳新的因子。而是在过去的基础之上进行新的融合。性格如此,事情如此。

    要开始知道内敛自己的感情。感情外露如同才情外露,都是急于爆发所以不能得长久。假使一个人的才情过于表现,最终会由光亮恢复石头,那感情也是如此。好象很多道理都是相通的,一个人身上有很多东西都有一样的原理。所谓性格,所谓感情,所谓事业等等,都是一样的运行规律。

    我生活的很真实。真实的很原始。那就保持下去。

    顺其自然。对感情不应该强求,那么对事业是否也该如此。只要自己尽到心力,该来则来,该去则去。不要爱上没有爱上你的人,也不要轻易就拒绝如常的交往。顺其自然。

    做自己,我就依然还是我。一个人本性如何,大约也关于到他的价值如何。这在字里该是显露无疑的。

    最近看了那么多书法理论,奇异的却得到修身养性的结果。看来大道相通真的不是妄语。

     

     

  •  

    当我还是一个懵懂的女孩
    遇到爱 不懂爱 从过去到现在
    直到他也离开 留我在云海徘徊

    see me fly
    i'm proud to fly up high
    不能一直依赖 别人给我拥戴
    believe me i can fly
    i am singing in the sky
    就算风雨覆盖我也不怕重来

    我已不是那个懵懂的女孩
    遇到爱 用力爱 人心真爱
    风雨来,不避开,谦虚把头低下来
    像沙鸥来去天地 只为寻一个奇迹

    see me fly
    i'm proud to fly up high
    生命已经打开 我要你总精彩
    believe me i can fly
    i am singing in the sky

    你曾经对我说 做勇敢的女孩
    我盼有一天能和你相见
    骄傲的对着天空说
    世界乘你兜风
    let me fly

     

  • 昨晚回家,洗掉泡了好几天的衣服、床单,再洗澡,听歌。

    呆红去新公司培训了。一个人穿着白色棉布裙子,俯在床上看书,歌里说,寂寞让你更快乐。

    该来的感情总会来,不该来的也不必去想。李淘也说,姻缘是天注定。

    没有想到他也信这个。我想他。

    也许也是在这样鲜明的青春里,我迟早要离开他。从我最爱的那一个人的身边离开。我会爱上新的男人。

    我说,我把你当成朋友了,心里最亲切的朋友。

    突然觉得悲伤,也觉得欣慰。这么久,那爱在心底,真的已经变成祝你一切都好的祝福。甚至连清唱爱的代价,也不能够表达那样的情感。

    他说,我很感动。我的眼泪止不住流下来,我也很感动。我们应该感谢的是生活吧,不论时光怎样变迁,只要付出真爱,爱总会用各种面貌来抚慰我们,那心底的珍重和感动。

    我只认认真真全心投入去爱过一个人。爱得荒芜又彷徨,爱得狂烈又纯真。爱得竭尽心力,为此我不能忘记。

    我变了吗?我再也不会为了一个男人的眼神和笑容,在心底默默燃烧爱意。也再也不会轻易就付出。我开始知道,感情当止则止,顺其自然。强求都是犯错。

    爱一个人,依然是深爱他的灵魂。

    谁说我们这一代人不懂得时光雕刻的风霜之美?那肯定是他不知道我们也曾经那样的爱过。既然是爱,就不该轻易抹去。

    爱到如今,已别无所求。虽然我依然深爱,觉得最爱的人,还是那一个。可是再也不渴望得到,再也不会去相互伤害。我已知道罢手。已感受到爱的美。谢谢他,曾经那样被我爱过。

    爱到深处,无怨尤,还是爱到深处,无所求?

    人的一生能爱几个人?还是一生只爱一个人?

     

     

  • 2004-06-07

    毛颖足吞虏

    昨天看了半天“师说”,再去看刘晓风的现代思维,真的是两个处境,我对接不上了。

    书法是艺术中最高境界的艺术。一切行业和经历都可以给它珍贵的濡养。哎。我不得不如此说。

    卫俊秀先生选择更爱傅山的字,并自己取名景讯等字,对鲁迅佩爱莫常。其实爱人之字,就是爱己之心。爱某个人,是因为那人身上有自己的方向。

    正大,正道,而后出奇。闻说傅山是在他自己的时代里敢于铁肩担道义的一个。字显其志,卫先生爱其担当风骨。

    有时候我觉得奇怪的是,在我们这样的时代里,怎么还会有变节和民族气节的担忧。是温暾的和平年代,没有时机让自己去做所谓的汉奸,或者其他吧。为何孙等人对此念念不忘。

    我知道对于中国的士人阶层来说,礼义纲常,是支撑人格的坚硬磐石。简直就是千秋不坠。卫先生是当代名士。确是名士。而非儒士,更非名隐。名士与侠士不同,与大儒不同,与宗师也不同。名士求狂,以意走笔。即使晚年,我也未真见卫先生变出老庄的冲合淡泊,言语之间,仍是峥嵘骨气。

    要是真在那样铁血年代,卫先生该是与鲁迅人等并肩作战的战士吗?或者为国为民,侠之大者?

    其实,心胸并不是不可以在理论上打开的。放眼家国,自会生出殷切爱意,那是自发的民族心。但是就好象在公车上见到小偷偷他人财物,自己明知不对但不敢出手喝止,知不也等于不知?再说,一室不扫,又如何扫天下?知道那么多道理,却还是无从做起,岂不白知道?那么如此人,也只是占据了知识,却依然不是个健全优秀的人。

    人说,文章千古事,社稷一戎衣。文章可流传千古,但真正做实事的却是那些不通文墨的武人。流于气息却不能面对生活,简直就是文人的通病了。

    我看了一章的“师说”,再转去看拯救与逍遥,发现刘晓枫的华丽和青春。这跟一个老人的重量质感太不一样了。一个是穿行在词语和理论中的年轻人,一个是以身做则,以人写意的大家。一个堆呈出理论,一个俾睨的是人生。就算我跟从刘晓风的破解,发现了儒道的缺口又怎样呢?在理论上,它有自己的不完满,但是,那种从人生中凝结在其中的情感,80年,谁又消抵得过?

    一大堆的学科,美学、诗学、哲学……等,也许就象是一大堆的行业,行业不同,但是大道相通。追掠这些学科的真义,一一领会,一一厌倦,只能说能力太过。但能力永远不能等同于人的情感。以理服人与以德服人,哪样又更高?

     

  • 2004-06-04

    死去的人

    我最讨厌看到人死之后,别人为他写的种种虚情假意的悼文。假使他又还是一个名人的话。

    还没毕业之时,曾有一个学界的大老师去世了。我只好说那是大老师。那是老师的老师。至少在美术史研究业界的地位没有人可以替代。各位同学肯定都知道那是阮璞先生。

    消息从破败的楼层传出之后,学校的小后门也没有什么动静。可能到了出殡那天,后门进来一辆小货车,歪七竖八放了一些蹩脚的花圈,像是送到殡仪馆去的。上面站着几个面无表情的男女,一派萧瑟气氛。我从后门经过,迎面进来一个高举花圈的男人,他象是要匆忙将花圈送上卡车一样的。急冲冲,花圈的飘带卷曲疲软。他举着花圈走过去的背影让我看了半天,心中异然。

    不久阮老师正式火化之时,我们班上几个同学自发买花篮去吊唁。路上买花写字的时间太长,错过了仪式。我始终记得迎面开来一辆长长的大巴,车上都坐满了学校里的人,有一扇茶色玻璃的窗口半开着,现出一个男人戴着眼镜的面孔。他探询一样看着我们这些跑的飞快的学生。脸上有微微伤感的表情。

    后来,我陪彭老师一起去石门峰墓园。她说她要离开武汉了,去见她的老师最后一面。那天下着大雨,在山路上迷路,飘起雪来,我们开始念诗——最初对生命温暖的感受,对生死的近切,对心中荡漾出诗句的轸念,都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。

    我们竟然一时都找不到先生的墓碑。石门峰的墓园之上,一排一排冰冷的墓碑插满了高山。大风吹动树木,枝叶狂乱翻卷,雨雪摧打飘零,我感觉得到这漫山遍野灵魂的迫压。沉睡的人,他们沉默的看着活着的人寻找他们中间的某一个。回想起来,我心中的悸动和对死亡的感应挥抹不去。

    后来,学校出集子纪念阮先生。一大堆的悼文。不看也罢。有些文章,越是涕泪俱下,越是姿态斯文。生前榻前不见半张脸照看尊敬,殁后一堆的表现冰心,那种人——简直让人作呕。不都也是为人师表的名流。

    人一生怎会被无数人记得?记得的都是烛光火照,人格风流。

    前天我在网上看到常香玉的一篇简短悼文。情真意切,实在是文字高手。毫无矫饰辞藻,更无半点做作姿态,看得你只想为之落泪——说到这里,我只好又推翻了自己最开始的观点。不是悼文不好,是有些人心太坏啊。

     

  • 2004-06-04

    白颜色

     

    在爱情的两岸,坐看青春的流逝……

    儒雅象周治平,款款念慕,爱情温柔一点也许没有什么不好。

    公司玻璃擦洗之后,明亮的好象它消失了。突然看到户外一丛在屋檐中间生长的仙人掌花。明黄艳丽,开的灿烂。真好。不管在什么地方,都可以开出自己的花。

    不要再想所谓的感情,我的天空简直天大地大。男人都一边去吧。

    发现我很喜欢明亮的黄色。白色。最喜欢的是黄色。有喜悦的感情。白色,纯真的。虽然我知道它最易被污染。

    曾经有人说自己极不喜欢白色,觉得是受伤的颜色。也不象是真实的人生。因为人生不可能那样鲜亮无邪,它是有阴影的。是灰色模糊的,也因此才是更丰富的。那人说自己宁可喜欢灰色。代表了中庸、历程、含蓄、和一切的糅合。人生如此。

    我喜欢白颜色,也觉得它饱满而明亮。很和衬我的皮肤,清洁也明快。白颜色和衬一切的颜色。对比色鲜明,协调色也悦目。我喜欢看穿着白色衣服的高大男孩。那是少年的清醇。假使要说人生,我知道人生不如白色这样决绝。人生不可知。但是人生终究是有两极的,在灰色的现实之上,总会有洁白的理想。

    有些人在我心中始终开出美丽纯真的花朵。洁白无暇,不可碰触。因为他们,我愿意承担白颜色的速朽、污脏、和周而复始的被毁弃。

    黑是原色。白其实也是。白一点不好吗?对人如此,对己也如此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• 2004-06-04

    一时之间

    一时之间,好象比较闲散一点了。

    对于我,广告业始终没有太大的吸引力,不管是做产品广告还是地产,对我来说都没有什么区别,只是工作而已。

    多出一点时间想自己的事。

    感情的事,成长的事,青春的事。

    自从我改变发型之后,很多以前的衣服套在身上就失掉感觉了。现在一件件普通的T恤,尽管颜色鲜艳,还够匹配青春,但当年那些穿奇装异服的心情似乎无迹可寻。衣服都是成长的壳子,无法去忽视它。

    昨晚在天台上洗衣服,呆红取笑我怎么变的这么勤快?她直直的在阳台边望远处,说,那个氢气飞船你说它上面有人吗?是一个什么学院的广告飞船,飘飘忽忽在一栋高楼的背后露出来劈啪闪光的小红灯,白颜色迟迟疑疑,好象奇异的飘飘欲仙。

    我回过头继续洗衣服,对面窗户里传来收音机的电波,水声哗啦啦,墙角的小青苔湿漉漉的。呆红的声音在背后说,呀,它里面应该是没有人的吧。你看,它快要飞过来啦!风从胳膊拂过,水是下午太阳的微温,夏天的黄昏有清清的寒冷。闪电之间,我突然有电影的感觉。可能是十七岁单车的模糊青春,可能是贾樟柯的小武,或者那样暧昧又悲哀的站台。我们在异乡这样的时间,被青苔和水管,夏天开放的植物依存眷恋。上海是多么的大,我们是多么孤独的怜惜自己。

    两个人的乡愁比一个人更浓烈。在这异乡的城市,我到底还有温暖的朋友。

    也有一些时间没有看书了。上次孙过来,送给我他主编的书。他的老师的纪念。一个人一生只能有一本书的精华。更多的人,一生可能一页纸,一句话的价值都不够。能有一本书,已是厚德。

    我是否遇到了爱情的花火,是否亮过就算?这生命飘荡下来,曾经执意的追逐隐退,却变成更长久的信念。从始至终,我都没有失去过它。

    青春是要给爱情的。更要给自己。胡在半夜里电话给我,说,她渴望爱情。

    我在电脑的屏保阴影里看自己。一眼一眼都不再是清纯无邪的少女模样。眼角有迷惑,眼神在凝聚。我已到一个女孩子就快要变成年轻女人的渡口。

    谁来渡我,谁来与我共渡?

    爱一个人的心情,我依稀还记得。记得对生命的感动,对生活的感谢,对爱本身的诚恳。爱人与被爱,都是幸福的事。

    爱一个人就是要和他一生吗?可是我还有多少风景没有领略。更不肯轻易将自己交给某一个人。我是我自己。爱是爱。这本身,两回事。

    在我生命里,从来没有真正好好在意过爱情。我更多想到的是自己要实现的梦想。可是胡那晚说,在人一生里,变数最大的,除了生命本身之外,就是男女之情。

    爱一个人用什么去跟他长相厮守,爱一个人拿什么去跟他长久?爱总是充满了不可知,随时会厌倦,随时会消失。爱是激情。谁还能去深沉的博爱?

     

  • 2004-06-04

    以人为本

    以人为本,放在任何事任何地,任何体系或者任何事业,任何境地中,都具有决定性、揭示性的意义。绝非一句空话。要是认为它是空话的人,肯定都是被企业那种标语害掉了。

    真不知道是谁归纳出的这句话。就象石涛的一画论一样,或者庄子等不可捉摸的“道”。

    在眼中,物体是无情的。因为有人,它才藏情。物体的生发与人的生发、成长、围聚、产生气场、效应一样,简直没有任何两样。

    把握人性,就是把握权力。商业消费的权力,或者文化崇拜的权力。也都是一样的道理。

    把物体看成是人,它们由此有性灵。把人看成是物,也由此得到互为依存的象征。人与物本不能分,但不能从物那里只看到物。也不能只从人那里看到人。

    能进入到人的最内心深处,洞察他们的欲望和缺口,光荣和梦想,伤疤和得失。描绘他们,安慰他们,引导他们。这本都是文学和艺术做的事。不带任何功利的,大悲悯和澄明的心。但是转及广告传媒之后,它就带上太赤裸的欲望,虽然直指人心但是引诱他们,虽然安慰缺口但是操控他们——利益为先,依然不是以人为本的大道。

    广告传媒业就象手执寒光利剑的剑客,虽然占有传播的权力,但是心性乖戾,势利为先。虽然可能武艺高强但终不能成宗师气派。真的文艺,就象手执竹剑的人,或者手中已无剑的人,一切的武艺,都是为了回到真理本身。

    就象练武的初衷一样,本是为强身健体,决非为持强杀人。技艺的最终,就是忘记小我的目的,看到利益之外的人世。

    以人为本。太深奥了,简直就是老庄语言的白话诠释。

    再好好继续领会。

     

  • 2004-06-03

    如果托生是狗

    小末的游戏,我玩了一下,是可卡犬。


      你是快活的可卡犬。一脸童贞,喜欢整日地疯玩。精力充沛,总有用不完的力气。一个情绪化的人,人们会情不自禁地被你的人格所吸引,无论是生活里的朋友,工作上的伙伴,你都留给他们非常不错的印象。你的魅力与生俱来,无需华美服装的修饰,也不用任何甜言蜜语的遮掩,"喜欢你,不需要太多的理由。"你带给朋友的是他们期待的快乐和幸福。

    是吗,想不到我这么可爱的。

     

     

  • 2004-06-03

    爱不留

     

    多少恋情回想时只剩结局和起头。喝一口温柔,却跌进灭顶的狂流。

    会以为除了彼此,再没有别的拯救,想必是没经历过爱里躲着的不自由。

    想当然,那些日子人别无所求。爱意深的,深的,恨不得互为血肉。

    更怕有人说你为爱昏了头,给了所有还问对方说够不够。

    她是你唯一的乐趣,唯一引诱,她是你唯一担忧。

    什么事你先低头,失去她,你怎么会轻易罢休。

    爱从不逗留,来去都不给理由,它只给结果。它来时,对谁都是予取予求。

    爱从不逗留,只由人坠落或是成就。若是它真的要走,不会理你是不是一无所有。

     

    那晚我突然在线上听到这首张信哲的歌,觉得凝噎。

    不要因为期待爱情本身而去爱某个人。否则爱的又将不是这个人,而是爱情。

    为什么这样滔滔的青春,却总是遇不到真的可以停留下来的人。

    为何每段爱,都只是一段过往。

    为了给青春留下记忆我曾倾尽一切爱过一个人。后来发现最爱的只是我自己的路程。

    那是爱吗?难道那又不是爱吗?

    或者我也并没有倾尽一切,我始终剩下自己,不肯交出给任何人。我的道路,我的向往,不可阻止。

    是不是每个女孩子长大的时刻,都是蓦然发现自己只剩下过往的时刻?

    “一个女孩子,在年轻时很可能错爱一个人,长大之后才知道那不过就是段过往经历。”

    我太过于珍念青春,于是也被青春伤害。

    什么是真爱,什么是爱?

     

  • 今天儿童节。

    早晨醒来,阳光就穿透了白色窗帘,走到外面,竟是白色金光的样子。梧桐树绿荫华盖,是崭新明朗的一天。

    工作永远都应该大于感情。在没有遇到感情的时候,工作就是情人。

    我不知道发生了一些什么事,也不知道还有什么事没有发生。

    讨厌一个人需要一些什么理由,爱上一个又需要什么理由?

    进进退退如何能永久,冷冷暖暖都必须承受。

    男人并不希望自己是别人的替身,我并不希望爱上一个陌生人。

    当某个人进入你的视线,在左右纷杂的人群中你只看到他的动人,那一定是爱。可是如果你看到了陌生,不可企及的距离,那当然就是不爱。

    爱的越深,伤的越深。如果不爱,一切都没有意义。

    我甚至想,是否我失去了爱一个人的能力?

    爱一个人,就象我当初爱某个人一样去爱别人。我还有那么多狂热和等待吗?

    爱又怎样,不爱又怎样?

    一切都太快了,消亡会来到的更快。

    再见,那些曾经进入我生命中的人。今天是新的一天。

     

     

  • 2004-05-31

    男人为何会哭

    男人为何会哭?

    是因为自尊,还是真的因为爱而不得?

    我已经知道,喜欢一个人是容易的,可是爱上一个,多么难。

    感情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,不爱,就不该给。

    男人的眼泪,是多么奇怪。

    尤其是一个那么成熟的男人。

     

  • 2004-05-28

    自由的地方

    我的人生状态,一直都是懵懵懂懂里过来的吧。

    对未来没有精确的设计。

    没有步步为营的目标。

    没有鲜明的坐标。

    没有现实职业中哪个行业门类的人出现做我的偶像或者方向。

    我喜欢的人对于我都很遥远。有时候隔着几千年,有时候隔着太平洋。

    他们有敏锐的大脑,忧伤的故乡,虚无的折磨,颠沛的命运。我从他们的心灵里浸染长大。愿意将他们的语言和责任,内心最纯洁的地方,看作是自己的道路。

    在我身边出现的白领类群,出现的中产阶层,或者所谓的精英份子,他们身上有行业化的痕迹。这是特征,可也是局限。我不知道的是,若干年之后,我是否会被这样的场浸染或者改变。

    我只知道,真正能在行业内出类拔萃的人物,他们的技艺会带上强烈的自我风格。一切融会贯通之后,出大我,其他经验都圆融为我所用。在艺术上出师成家的艺术者,也是一样的道理。始终都没有自己痕迹的人,没有气象。更不可能继续向上修炼了。

    一个身体和精神上都没有拘束束缚的人也许是极高的自由境界了吧。但那种人需要的是强大的心灵和冲和的兴致。大师才会真的在自己的作品里体现出来。现在的我,没有社会明显的拘束痕迹,只能说,我还在见山是山,见水是水最低的层次。之后,还有多少年见山不是山,见水不是水,复而见山仍是山,见水仍是水的历程。

     

     

  • 别哭,我最爱的人,今夜我如昙花绽放。

    ……是郑智化一首情歌。

    人的一生,什么时候可以遇到最爱的人?

    是否就是在一切清醇懵懂的时刻,爱的最真,伤的最深。人的一生,只有一个最爱的人。

    路途上有缘无缘的人,也许会早就忘的干净。可是曾经深爱过的。一生多么长,长到遇到无数人。可是一生又太短,只能记得有限的几个。除了亲人,就是自己最爱的人。

    如果自己是某个人的伤口。是某个人的救赎。是某个人的温存和某个人内心深藏的梦。是该感谢上帝让自己如此幸福,可以得到那样珍贵的爱吗。

     

     

  • 我生命中经过的男人,也许不算少了。

    有爱过的,有不爱的。有些人站在你的对面,也许很近,但永不可能交集。有些人只是萍水相逢,更不可能出现什么传奇。

    昨天买了一张刘若英的专辑,姚谦填的词,原来你也在这里。听听。

        

          请允许我尘埃落定,用沉默埋葬了过去。满身风雨我从海上来,才隐居在这沙漠里。

          该隐瞒的事总清晰,千言万语只能无语。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,哦,原来你也在这里。

          啊,那一个人是不是只存在梦境里,为什么我用尽全身力气,却换来半生回忆。

          若不是你渴望眼睛,若不是我救赎心情,在千山万水人海相遇,哦,原来你也在这里。

     

    你也在這裡

  • 2004-05-25

    梦非梦

    应该只有一种人如此。如他所说的,不管在何处,环境不会改变它。所有的经历都是为了更精尽的技艺。

    那就是写作者。或者所谓的艺术。

    真的痴迷,真的执迷,所有的环境都不是障碍,而是臂助。

    三岛由纪夫很早就说过,艺术者为镜子的使命而存在。他们有背负梦的角色。完成的人,就是高于平庸生活之上的名字。他们一生为此存在,为此而实现自己。

    生活行业何其多,一种职业就是一种技术。以艺术、写作为职业的人,他们需要的是造梦的技术。语言、笔触、画面,都是他们的技术。就如同厨师的烹饪,工程师的技术原理一样,这一点,任何职业没有不同。

    但因为梦想高于生活,造梦者得到的社会认同高于其他职业的价值认同。在现时代荒凉的城市进化过程里,艺术家的价值前所未有被夸大和抬高。也就是因为,我们是存活在一个多么需要消费梦想的年代。

    这些造梦的人一生都是为背负不可捉摸的梦想存在。当然也是为了等待观看的人存在。梦想没有观众,如同产品没有市场。真残酷的类比。梦想也开始变成一种技术。

    人生有两极。现实,与理想。一切的现实都是为了更好的理想。但是理想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。所以我们才极尽一切去追求和努力。如果人生真的只有那么实际的目标:房子、车子、票子,梦也失去意义。在这之上,梦可以带领我们。但是如果不能认真对待这所谓的形而下,为了梦而梦,又有多少人可以做到?

    没有残酷的生活,就不会有美丽的梦想。既然这辨证如此颠扑不破,有何理由去藐视世俗的生活?

     

     

  • 2004-05-24

    梦话·真话

    有一度,我还是为自己的梦想困惑。

    最大的,我依然还是只想做一个自由职业者。不用去上班,不用天天打卡。有一台笔记本电脑,走到哪里带到哪里。为码字而生存,为生存而码字。这是我以为的能将梦想与生存最紧密相连的方式了。

    最好,我有一群不多但够养活我的读者。他们从我这里满足窥私欲和得到相似的人生梦想。他们看到我怎样用句子在实现他们也许一生也不可能实现的梦想。他们通过我的句子看到他们的爱、恨、痛苦、或者青春。

    我困了就睡觉,不需要时间界限。当我状态很好的时候可以流出很多语言。熠熠生辉,跟真的一样。我为读者活着,为词语和语言活着,为了爱情或者一切不真实的事物活着。

    我希望自己流离在各种规则之外。我不想做一个主流社会里的螺丝、面具、机器零件。我想做个弱小的、真实的、失去目的地的人。为此我变得很轻,没有各种观念的压迫,也失去了大多数的安全感。

    在本质上我不是激烈的渴望出轨的人。成长的偶然令我与众不同。但是我需要更多的成长将自己归入正常的轨迹。这是人们的期待。我不吸毒,不滥交,不是决然的女权主义者,也不是失去信仰精神浪荡的某代人。在所谓的共和国的环境下我是求安稳的良民。很多人和我一样。

    我们的某代某些代都是好青年,好良民。一切问题都只是在大前提下斗争。我们的土地还是培育出立场齐整的一代又一代。我们基本上没有什么深刻的精神危机。只有那些所谓的知识分子有。他们为吃还是不吃而烦恼。我们的青春比较狭窄,循环的很呆板,比如工作老婆老公立业然后等死等等。

    很多人和我一样,也有一些优点。比如有个脑袋喜欢问一些没有用的问题。还是在心里有一个地方,觉得不可侵犯。那是梦想的位置。有时候希望俯瞰人世百态,有时候希望真的只是遇到某个人。处置人生的方式,我们有很多相似的惯性。

    但有时候我也和很多人不一样。我想穿越漫漫的人群,我想知道他们的孤独。

     

  • 2004-05-24

    场效应

    一个人在对世界比较蒙昧的时刻,毋宁说他很小。

    当高强过你的人生观或者观念有进入你的大脑的可能性时,小是一种优势。就象在没有雕琢成型的物质里加入异质,是很容易被吸收的。

    人的“场”真是奇妙的质体。我不知道该用什么适当的词语来形容它,但是知道在物理上这也是可以成立的。就叫它质体吧。

    大的场效应感染到小的场效应时,人会接受辐射。

    城市是有“场”的。因为那里聚集了某些种质地相似的人。人也是有场的,他可以吸收某些种质地相似的思想。——从这个角度出发,跟精神相比,似乎身躯的要求和重要毫不足道。

    一个人的性格可以决定他的命运,控制一个人性格的,还是根源于他的思想。思想如此千钧之力,肉体如此轻于鸿毛。越这样想,越觉得老庄那套还是有很可怕的一面的。文化的阉割吗?将欲望从性灵上去掉,或者转化,或者克制。但是欲望并不该是罪恶。